公司声明

致歉书

     2016年12月30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《2016年第100号公告》,该公告披露:在山东省局组织的宾馆酒店用洗浴类、护肤类化妆品监督抽检中,检出不合格产品20批次。不合格项目为防腐剂项目。因公告中涉及汕头市奇丽化妆品厂有限公司(我公司)产品,就此事,我公司公告如下:
     1、因此次抽查,出现标注本公司名称的假冒产品,给全体经销商和相关酒店带来无辜的负面影响,对此我们诚表歉意;
     2、我公司一向支持政府部门维护市场秩序、打击假冒伪劣产品,愿意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和检测,但是截至今日,我公司至今尚未收到任何监管机关的官方通知和检验报告,对此我们表示关注,现已多方努力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取得联系,以期还原事情的真相;
     3、众所周知,奇丽的质量底线是国家标准以及对产品的严格管理,所以产品质量相对稳定,产品价格相对较高,在行业内有一定的知名度,也导致假冒奇丽的产品遍布全国。
     4、公司成立近30年来,专注酒店客房洗护用品,坚持做专做精的理念,坚持古圣先贤倡导的“存好心做好事说实话走正路”的价值观,一直战战兢兢如履薄冰,非常注重产品质量,也经历了各级职能部门和第三方机构的无数次检测,极少出现不符合国标的质量问题。
     5、经历此次事件,再次给我们敲响警钟,我们应该更严格的管控质量,并寻求更快速有效的辨识本公司产品的方法。
     最后衷心感谢所有有缘的朋友,奇丽走到今天,就是因为有您们的鞭策、支持和帮助,我们将一如既往的用爱心和责任心回馈社会。

 汕头市奇丽化妆品厂有限公司
2017/1/7

附:文件


发布日期:2002.02.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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